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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1-08-3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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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规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权力项目设定依据进行调整规范,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保留在省级审批或因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确需省级审批事项外,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一律下放,能够合并的一律合并。经过两轮审查以及专家论证,取消2个原有审批事项子项、执法重心下移2项、新增2项、合并1项,调整形成了厅本级14项审批事项清单。二是落实自治区“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将审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20%,其中公路勘察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由规定的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完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完成;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规定的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105个工作日完成,压缩至50个工作日完成;原7项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压减至4项,将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材料2项申报材料调整为承诺告知形式,大幅度压减申报材料;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许可平均办结时限为1.65个工作日,远低于交通运输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要求。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层面相关任务,对交通运输领域“擅自提高审批门槛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排查摸底,自查出包括变相审批、受理申请但长期未审批、审批要件缺法定依据、审批要件依据不合理、事项名称不准确、要件表述不明确等厅本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问题12类,涉及具体问题32个,其中2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制定监管措施,需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按法定程序提请修改。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于保留的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同时,着手开展全系统排查摸底,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清理规范盟市交通运输审批。 (李慕)

信息来源: 中国交通报内蒙古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