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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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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精心组织,加快更新进度;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精准摸排,建立健全台账;密切协作,合力推进落实。

    《通知》对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实施时间、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申报及审核流程、申请方式及材料进一步细化,要求盟市交通运输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争取早日将补贴发到申领者手中。

    为提高补贴申领效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研发了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领小程序,目前正在调试,届时可线下和线上同步办理,加快推进报废更新进度。

    供稿:厅运输服务处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