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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 2021年11月份学习安排

发布时间:2021-11-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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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将202111月份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的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6. 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7.李小鹏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性交通大会开幕式上主旨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8.《新发展阶段经济工作怎么干?——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福建经济工作的实践与启示》;

9.《求是》杂志2021年第20期、第21期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

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把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性交通大会开幕式上主旨讲话精神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吃透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学习研讨后及时将学习情况报至nmjt1012@163.com邮箱。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委员会

2021111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