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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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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李慕,联系电话:0471-6967981,内线:229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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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进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内政发〔2022〕4号,简称“3.0方案”),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标发达省区先进做法,聚焦工作短板弱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和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服务同频发展,以企业和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政务诚信建设为重点,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努力打造自治区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升级版。

(二)工作目标。2022年上半年,“3.0方案”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任务全面铺开,单一事项落实到位,其他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底前,涉及相关政策调整、系统平台优化的事项全部落实到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审批、监管、服务协同衔接新机制初步建立,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2023年底前,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层级的复杂事项全面完成,“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通用”实现,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全面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提升线上服务水平,推行“一网通办”。大力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更好支撑“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和建设,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适用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制发转发文件、组织会议培训、开放端口数据和审查材料直报等方面,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的指导和支持。扩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增强跨区域通办能力。规范中介服务。

2.持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通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线下预约办理和“代办帮办”等,提升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能力。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

(二)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全面加强有效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为监管赋能,逐步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进一步探索新业态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机制。

(三)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

4.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集成服务模式,除涉密事项外,其他工程建设事项通过综合窗口或线上平台受理,扩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6.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用好“蒙企通”等平台,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现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推送的精准性和兑现的及时性。

7.消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通过公开发布统一文本、合理设定资格条件、全程在线动态监管、招标信息全面公开、评标专家考核退出和投诉处理等举措,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整治,消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

8.不断优化服务“软环境”。通过对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指导盟市、旗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代办帮办业务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优化企业投资“软环境”,方便企业投资落地。

(四)强化法治和诚信政府部门建设

9.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公平性。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适时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

10.加强诚信政府部门建设。通过归集公职人员公共信用信息、开展诚信教育、运用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和提醒、警示、约谈等措施,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11.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群众评价整改机制。依托12345、12328便民热线办理机制,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

三、加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继续优化发挥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作用。各盟市、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协调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二)切实担当负责。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盟市、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研究自治区“3.0方案”和本方案内容,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具体措施清单,在本方案下发后2周内向厅报送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清单。厅机关有关处室要主动承担审管衔接责任,与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密切配合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履行行政辅助职能的事业单位要立即对接相关处室,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处于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按照“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延续工作职能,不许等待观望,延误整体工作进度。重点任务台账中明确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协调配合部门抓紧解决。配合部门要全力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及时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并定期向牵头部门汇报进展情况。需要我厅沟通、对接、配合自治区牵头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对应的职能处室和事业单位要主动沟通对接,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工作中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由厅按程序报请有关机关制定、修改、废止。

(三)抓好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按季度主动公示本部门承担任务的落实进度,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厅将适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调度通报,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现场办公、“四不两直”等形式指导督促工作,与相关部门一体调度落实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的重点事项,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达不到指标要求、不按时报送工作进展的进行催办,对催办后仍未按时完成的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加强考评宣传。厅办公室和人事教育处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督查和考核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做法、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中好的思路意见和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报告。


信息来源: 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