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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我厅政务服务事项中收费权质押等7个事项自2022年5月23日开始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许可事项时,如部分材料欠缺且属于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所列“可容缺材料”、其他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可承诺限期补正并签署《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容缺受理)》,先予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颁发相关证照及决定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容缺受理事项清单.xls
2.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容缺受理).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