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联合奖惩&案例 十公示
工作动态
内蒙古包头:再次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
发布时间:2024-11-28 10:08  
分享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确定包头市等24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这是继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后,包头市再次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


近年来,包头市聚焦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服务和重点服务并重,积极探索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建成包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中心、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线下+线上”双模式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将市场监管所设立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成1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1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1家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内蒙古自治区认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202个,已备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8家。


打通便利化服务流程。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商标业务包头受理窗口在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挂牌,2024年6月,增设专利办理业务,形成知识产权业务综合受理窗口。截至目前,窗口受理商标注册申请352件,商标后续业务申请277件,办理商标质押5件,质押金额1.9亿元;受理商标业务缴费430件;办理专利质押、专利申请、专利登记簿副本申请、专利缴费等业务17件,累计服务市场主体900余家,切实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升精准性服务效能。聚焦包头市“3+5+N”重点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向,结合实际开展需求对接和资源调配,帮助包头市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1笔,总金额11.46亿元;促成高校和企业之间知识产权交易合同36件,合同金额362万元;正在推动落地专利转化项目18项,其中9个项目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二十大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10个项目获得“首届内蒙古专利奖”。

信息来源: 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