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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奖惩&案例
关于收回吴祺等6名同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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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核实,吴琪、黄卫强、王梦雯、刘德财、朱正文、吴云霞6位同志,违反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要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参加2021年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决定收回吴琪(证书号:31520211033020100035)、黄卫强(证书号:31520211033020400332)、王梦雯(证书号:31520211033020400056)、刘德财(证书号:31520211033020400043)、朱正文(证书号:31520211033020400217)、吴云霞(证书号:31520211033020400180)6名同志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2年2月9日  


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