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天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先将《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