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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强化服务协作效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3-0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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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简政放权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新对厅本级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完善,完成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合并取消下放方案,压减率达61.6%。

在权力事项取消下放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强化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移交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和承接有关事宜的通知》。

在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方面,按照《国家通用目录》和《自治区通用目录》的动态调整情况,连续两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赴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确认工作。2020年最新确认了36项政务服务事项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加快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基本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

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精细化梳理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精细化梳理现场确认、业务办理项拆分、行政审批任务流程编制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任务分工自查和整改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满足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的办理需求提供基础保障。

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方面,交通运输勘察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办结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时限由法定105个工作日压缩至75个工作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申请材料由13项减少到8项,审批办理时间由15天缩短为10天,最快1周即可办结。

在推进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自治区政务局开展政务大厅综合一窗工作,报送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减少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常设政务服务窗口的函》,交通运输厅办件窗口由4个业务窗口整合为2个综合受理窗口,减少了行政资源浪费的同时极大方便行政相对人便捷办理业务。2020年厅本级办理行政审批投诉率为零,网络咨询回复率100%。

在配合自治区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方面,2019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领了12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制作了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2020年梳理认领了87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制作了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

在推进业务系统对接方面,积极推进“运政管理系统”和“路政管理系统”与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对接工作,6月底实现了“路政管理系统”全面对接,2020年12月底完成了“运政管理系统”与自治区本级、盟市和旗县三级的全部对接任务。

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方面,经梳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涉及3个电子证照,分别是公路管理行政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系统已对接完毕,许可证数据电子版已上传至平台。

以规范促监管为营造交通运输绿色环境保驾护航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立足信用监管,推动机制创新为动力开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内蒙古交通运输新监管机制》课题研究。印发了《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台账》,进一步推动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回头看和专项清理整治。取消公路建设勘察设计许可中技术审查咨询报告中介事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咨询,所产生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保留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等5项中介服务事项,由行政许可相对人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三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四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对涉及交通系统的12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六是推进厅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和《厅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在厅政务网站“行政执法”栏目进行公开。

七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厅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制定主体、权限、法律冲突等6项审查内容,健全材料补正、退回、限期办理机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让群众和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施政要有改革创新意识,而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牢牢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期待。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落实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2020年累计减免公路通行费同比增长180.2%。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要求,从2020年2月17日零时至5月6日零时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期间共免收通行费40.59亿元。

此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不断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要决策部署,共完成省界收费站拆除改造19个、ETC门架系统建设548套、ETC电子不停车车道改造1675条、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及改造253个。

全面推进自治区货运车辆年检审“三检合一”及网上年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公布了四批次“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63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货运车辆“三检合一”业务,实现全区道路运输经营者货运车辆年检审一次上线,同时出具安检报告单和综检报告单。同时自治区12个盟市已全部实现货运车辆网上年审。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实施规则》《关于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行业企业和协会意见的通知》《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持续开展公路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公路建设行业现行涉及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