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list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

内蒙古:以“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发布时间:2025-01-22 16:05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表示,过去一年,内蒙古以“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取得很好效果。


据介绍,2024年,内蒙古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清挂、防扰、知产、送法等“护企四招”,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57人,同比上升19.4%。


过去一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制定18项举措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办理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3件,同比上升49.4%;在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在162家高新企业和工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系点”,以检察保护筑牢创新发展“护城河”。


内蒙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加大对内蒙古地理标志、蒙医蒙药、种业知识产权等的检察保护力度,加强对“达里湖华子鱼”“卓资熏鸡”“固阳黄芪”等地标产品的司法保护,助力老品牌打得更响、传得更广。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45人;联合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内蒙古水利厅开展黄河、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指导巴彦淖尔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3件,保护祖国北疆的“塞外明珠”。

信息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蒙ICP备19004017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