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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十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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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内交发〔2020〕191号),经旗县、盟市、自治区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审核、监测平台接入审核、企业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审核,内蒙古珂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现予以公布(认定结果见附件)。

附件:网络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