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list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0:55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我厅政务服务事项中收费权质押等7个事项自2022年5月23日开始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许可事项时,如部分材料欠缺且属于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所列“可容缺材料”、其他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可承诺限期补正并签署《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容缺受理)》,先予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颁发相关证照及决定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容缺受理事项清单.xls

2.信用承诺书参考样本(容缺受理).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 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