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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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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311线

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S43呼和浩特机场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知

内交发〔2022〕48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打击转借资质、虚假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年初制定了《2022年全区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机制》。按照“不下计划、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安排,计划对全区52个年度续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本次厅组织相关人员分别于7月5日、7月8日对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人员履约情况进行了网上抽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用微信视频及抽调通行大数据行程码的形式进行,对在现场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核对身份证信息、不在现场人员通过通行大数据行程码查看近14天行程轨迹两种方式全面掌握人员履约情况。

(一)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

检查参建单位13个共21人:设计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总承包一标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各1人。总承包二标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里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各1人。总承包三标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北京)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各1人。总承包四标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各1人。总监办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一驻地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二驻地北京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三驻地北京中咨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试验室主任各1人。

(二)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

抽查参建单位7个共28人:设计单位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代表1人。施工总承包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项目部9人,各项目分部8人。总监办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一驻地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二驻地吉林铭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三驻地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四驻地内蒙古鼎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各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抽查参建单位共计13个,核查主要履约人员21人,其中13人变更。检查发现3人不在岗(2人履行请假手续,1人未履行请假手续)。

1.总承包二标(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里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总承包三标(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北京)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3.总承包四标(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人不在现场,未履行请假手续。

(二)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抽查参建单位共计7个,核查主要履约人员28人,其中5人变更。检查发现4人不在岗,均履行请假手续。

1.总承包项目部试验室主任、项目副经理、第六项目部项目总工3人不在现场,均履行请假手续。

2.四驻地内蒙古鼎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承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同时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信用管理台账并公示告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报交通运输厅。

(二)严格控制履约人员变更及流动。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加强对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原因和变更后人员资格的审核,不符合人员变更条件的、变更后人员资质和业绩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律不予变更,已变更的要进行重新审查、整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的,进行信用台账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在项目履约期内,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应常驻现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请销假制度,减少人员随意流动。

(三)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针对此次查出的问题,项目各从业单位要引以为戒,对各自单位的其他履约人员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与此次履约检查情况一并进行整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大人员管理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