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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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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和《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2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序号

应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职称

专业

1

专业

技术岗

于晓光

博士

研究生

长安大学

正高级

工程师

桥梁与隧道工程

2

专业

技术岗

李  娜

硕士

研究生

河海大学

正高级

工程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6916876。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