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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评审专家调整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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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人数。本次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专家专推荐总人数计划控制在185人以内,具体推荐人数安排见附件1。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按照《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本次申报采用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汇总后统一进行推荐。

(二)自治区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可推荐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专家,推荐前需专家所在单位同意。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专家调整推荐工作属于重新确定自治区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已入库专家和新申报人员均需申报推荐,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调整推荐工作完成后,自治区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将自动失效,后续将按照《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要求,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更新一次专家信息,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交通集团负责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及推荐工作。

(三)推荐材料汇总装订格式:1.封面;2.各推荐单位关于推荐专家的正式公文;3.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3);4.每位推荐专家的《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推荐材料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张芸、李喆,联系电话:0471-6386343、0471-6954231。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项目评审.xls

推荐人员名额分配表.xls

推荐专家汇总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