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的通知》(内交发〔2023〕1060号)工作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财政厅按程序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阶段性评估工作,现将阶段性评估排名前五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电话:0471-628455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阶段性评估排名前五名企业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