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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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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划;组织拟订全区交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交通运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承担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衔接与合作事宜,指导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有关事宜;负责对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4.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拟订交通建设、养护、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研究提出全区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研究提出用于交通事业的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收支预算建议;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有关交通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对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7.组织协调水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8.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监测和协调自治区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情况;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 承担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1.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4号)精神,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7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3名(11正、12副)。

汇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门决算共24户,其中行政机构1户,事业机构21户,经费差额表2户。分别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及各盟市支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厅机关事务中心、内蒙古公路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内蒙古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内蒙古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内蒙古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收入共计1064963.8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2350.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1506.01万元,经营收入1035.78万元,其他收入71.5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06626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03.47万元,项目支出986086.44万元。

2016年内蒙古交通运输厅预算收入为523613.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3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5287万元。全年预算支出5236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3.80万元,项目支出466060万元。

预算收入和实际收入差额为541350.04万元,预算支出和实际支出差额为542650.01万元。差额原因:(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内财投[2016]568号),2016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6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拨付交通运输厅本级716279万元用于重点公路项目投资补助,已全部列支,年初预算未反映;(2)年初预算安排在本级所列行政村街巷硬化资金170000万元,已转移下达各盟市。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67,528.6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和结余2564.79万元),支出总计1,067,528.6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1264.8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90,784.21万元,下降21.41%;支出减少290,784.21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公共预算安排公路项目资金较上一年度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064,96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856.47万元,占99.90%;经营收入1,035.78万元,占0.10%;其他收入71.59万元,占0.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066,26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03.47万元,占7.43%;项目支出986,086.44万元,占92.4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4,837.02万元,支出总计1,064,837.0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287,277.82万元,下降21.25%;支出287277.82万元,下降21.25%。主要原因:2016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减少造成。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2,25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4.74万元,占3.09%;项目支出855,007.20万元,占96.9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4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4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5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公用经费4,99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增加1,39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和基层单位增加,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84.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8.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4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74万元,完成预算的21.9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数中有出国费用15.50万元,此费用为该单位两位博士去美国学习费用,从自治区“草原英才”配套资金列支,因2016年报送2017年预算的时候,没有此项收入(此项预算指标后期下达)造成,故年初预算没有此项费用。二是路政总队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年中因新开通通行费收费所,需要购置车辆产生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较预算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88.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64万元,占2.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4.92万元,占95.50%;公务接待费支出67.74万元,占2.1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64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累计20人次。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学习、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4.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11.85万元,为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 2016年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业务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开通通行费收费所,根据业务需要购置及部分老旧车辆报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33.07万元,用于公路巡查及公务用车,车均运维费2.9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4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7.7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7.74万元,接待558批次,共接待5,290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40万元,比2015年增加12.60万元,增长4.67%,与往年基本持平,用于日常公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9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6.24万元,比2015年减少10,442.48万元,降低59.7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业务正常调整;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85.26万元,比2015年减少4465.95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根据实施进度需要办理政府采购金额逐步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0.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033.03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实施东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ETC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5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8辆,比2015年增加125辆,主要原因是:路政总队2015年和2016年填报口径不同造成;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45辆,比2015年减少90辆,主要原因是:路政总队2015年和2016年填报口径不同造成;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路政总队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报废;其他用车28辆,比2015年增加8辆,主要原因是:路政总队2016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车辆购置。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6台(套),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中容灾应用存储设备等;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1台(套),为鉴定中心实验信息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模式,主要用于实验室内部业务受理,监测管理、结果及报告处理、统计查询、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其中,2台(套)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呼伦贝尔支队的通行费计重收费改造工程和呼和浩特支队的办公大楼电梯工程;1台(套)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八个盟市的环境监测分站实验室配套设施。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docx

               2.收入决算表.docx

               3 .支出决算表.docx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docx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docx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docx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docx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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