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10:08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自治区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4.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跨省跨盟市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6.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自治区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7.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8.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9.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10.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11.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4号)精神,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汇总)决算汇总单位共22个,基本情况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中路政总队经费由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船检站经费为财政拨款。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各盟市支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2019年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差额为-60304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差额为-228201.93万元,政府性基金差额为-373719.10万元,经营收入差额为-1076.54万元,其他收入差额为-44.61万元。产生差额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预决算差异-228201.93万元,形成原因如下:

(1)财政新增公路还贷专项化债注资300000万元;(2)财政追加撤销省界站工程款12000万元;(3)中央车购税2019年年中追加15000万元;(4)调减本级资金至对下转移支付2194万元;(5)调减一般债券对下转移支付10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部分:政府性基金部分预决算收入差异-373719.10万元 ,形成原因如下:

(1)2019年新增收费公路专项债券270000万元;(2)2018年政府性基金清算资金104525.6万元在2019年下达。

3.质监局、培训中心经营收入预决算收入差异-1076.54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经营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预决算收入差异44.61万元为利息收入及以前年度退款,未列入年初预算核算。

综上,2019年决算收入与预算收入差额为-603042.18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9年预算支出与决算支出差额为-592425.29万元,差异原因与收入部分一致。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12,41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10,126.9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5.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22.93万元;支出总计1,612,415.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99,510.06万元,结余分配52.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52.7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0,176.27万元,增长6.60%;支出总计增加100,176.27万元,增长6.6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路还贷专项化债注资;二是新增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三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四是中央车购税对本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10,12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618.80万元,占99.80%;经营收入2,463.54万元,占0.20%;其他收入44.61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9,5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0.87万元,占1.95%;项目支出1,565,665.67万元,占97.90%;经营支出2,413.52万元,占0.15%。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9,613.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94.61万元;支出总计1,609,613.4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847.3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0,454.48万元,增长6.70%;支出增加100,454.48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路还贷专项化债注资;二是新增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三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四是中央车购税对本级补助资金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4,39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3.72万元,占4.30%;项目支出693,306.29万元,占95.7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8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80.2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1,68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公用经费3,503.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883.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支持民生事业支出整体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6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0.20万元,完成预算的8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0.04万元,完成预算的87.7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37.5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照自治区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50.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87万元,占0.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04万元,占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18.29万元,占1.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87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7人次。主要用于赴蒙古、俄罗斯参加2019年中俄会谈。较上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8.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0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1.43万元,较上年减少33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增加信息化、科技化执法手段,公车运维费较上年有所下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6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8.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8.29万元,接待210批次,共接待2,006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往来单位。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按照“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不断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组织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相关知识培训,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拨款收入1607618.8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6766.07万元,执行率为99.32%,预算执行率保持较高水平,充分发挥了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

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重点加强预算编制中的绩效管理工作。在编制预算前要求各预算单位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在申请项目时提供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上报的依据。对绩效目标的设定要求应当清晰反映项目投入资金后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从而达到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

3.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进度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按照年初预算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完成进度较慢的,及时跟进督促加快预算执行;另一方面,在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结果评价,在2019预算年度结束后,结合年终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清理,对照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机制,加强项目申报单位预算执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各单位2020年度预算及2021-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不力的单位,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各预算单位参照《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建便函〔2019〕23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自评工作。在各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由负责人积极组织、策划、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保证项目顺利开展,明确分工,编制科学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积极推进,争取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点、逐级审批、层层分管,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46万元,比2018年减少26.71万元,降低9.20%。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6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6.72万元,比2018年增加1,331.74万元,增长80.50%,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桥梁检测车等且2019年统计口径较上年发生变化;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0.13万元,比2018年增加2,590.49万元,增长3,252.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部分项目及2019年统计口径较上年发生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1.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294.90万元,增长35.80%,主要原因是:2019年统计口径较上年发生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3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厅领导日常公务出行;机要通信用车5辆,主要用于:递送涉密文件、纪要交换等;应急保障用车3辆,主要用于: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执法执勤用车624辆,主要用于:开展路政执法巡查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辆,主要用于:开展流动治超工作;离退休干部用车8辆,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公务需要;其他用车376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8台(套),主要是信息化系统相关设备、电梯、发电机组及锅炉,比2018年增加35.00台(套),主要原因是信息中心购入网络存储设备,用于存储扩容;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主要是交通工程鉴定中心的监测设备,比2018年增加8.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18年前该设备全部计入其他固定资产,2019年进行拆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娇       联系电话:0471-6922172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表.xls

        耐久性沥青路面项目绩效自评.xls

       国道209呼市到武川公路绩效自评.xls

       光纤、网络租赁费项目绩效.xls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绩效自评.xls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