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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 2024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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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1.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自治区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4.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跨省跨盟市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6.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自治区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7.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8.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9.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10.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11.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处、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公路处、运输服务处(地方海事局)、财务处、科技处、安监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厅机关行政编制75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1名。

人员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行政单位人员64人,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15,37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1,501.82万元,减增加100.13%,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1,215,37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1,501.82万元,减增加100.13%,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收入1,215,37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182.56万元,占比4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2,379.00万元,占比37.22%;上年结转结208,810.89万元,占比17.18%。

(二)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支出1,215,3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56万元,占比0.15%;项目支出1,213,572.89万元,占比99.85%;

主要用于公路建设、还本付息、通行费所经费、交通运输厅机关运行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5,37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18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2,379.00万元;上年结转结208,810.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4.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23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离休人员工资及各项补贴、社保缴费等。

2.卫生健康类103.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

3.交通运输类762,40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050.2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还本付息支出、交通运输厅机关运行经费。

4.住房保障类12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3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4,061万元,增加836.25%。主要原因是发行自治区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01,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7.4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43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82万元,为保证2024年因公出国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仍需列支该费用。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28.57%,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1万元,2023年执行数为0.39万元,增加主要是为保证公务接待按规定、按标准顺利开展。

3.交通运输厅本级公务用车由交通运输厅保障中心统筹安排,故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6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按照现有人员核定后金额出现小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9个,公开绩效目标3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6,561.5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2.8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塔娜     联系电话:0471-6922172

第六部分  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4年交通运输厅预算公开表


附件:

      2024年预算公开.docx

      2024年预算公开.pdf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x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收入总表.xlsx

      收支总表.xlsx

      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项目支出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

      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x

      支出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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