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公告
自治区交通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和监管规程>的通知》(内建标〔2020〕189号)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相应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为了满足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的迫切需求,现决定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以后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申请办理注册业务, 部职业资格中心现已为我区开通注册及审核端口。
二、考试合格且需要注册人员于每月20日前网上提交注册申请,我站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每月底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程造价栏目中公布完成注册人员名单。
三、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具体样式详见附件。
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站联系。联系人:赵扬,电话:0471-6954434,电子邮箱:zjz6954434@163.com,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