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精神文明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4:08 
分享到: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126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及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复核工作。

推荐先进集体的单位经公示后务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开展复核工作的单位务于8月25日前将复核材料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所有报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一式4份,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扫描电子文档。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8-2019年度全国

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

联 系 人:史雅婧 

电    话:0471-6968583

电子邮箱:nmjt1012@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