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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我区新增10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现共有17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3-02-1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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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结果,我区新增10个先进集体,7个2018-2019年度先进单位复核通过保留先进集体称号,现共有17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新增5家单位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鄂尔多斯市公路通行费征收服务中心、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5家单位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收费所、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牙克石西通行费收费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东胜区分中心、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3家单位保留“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路服务中心、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4家单位保留“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分公司乌罕达巴收费所、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前旗通行费收费所、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乌丹通行费收费所、呼和浩特市公路服务中心第四公路服务所)

    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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