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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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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

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交发〔2023〕7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打击转借资质、虚假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区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机制》。按照“不下计划、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安排,计划对全区2023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本次厅组织相关人员于8月8日对G1015绥满高速铁科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项目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公路项目、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项目、G1817荣乌高速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项目主要人员履约情况进行了网上抽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用微信视频的形式进行,对在现场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核对身份证信息、不在现场人员查看请假手续等全面掌握人员履约情况。

(一)G1015绥满高速铁科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10个22人,其中: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代表1人;施工1标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康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8人;施工2标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8人;第1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2总监办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机电监理北京天智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1人。

(二)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公路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21个42人,其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代表2人;总承包1标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试验室主任共5人;总承包2标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7人;总承包3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8人;总承包4标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6人;总承包5标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康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6人;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1驻地办北京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2驻地办西安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3驻地办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4驻地办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5驻地办锡林郭勒盟协力交通监理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

(三)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9个17人,其中: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设计代表1人,房建设计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施工总承包4标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机电1标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共3人;机电2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共3人;总监办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6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机电监理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1人。

(四)G1817荣乌高速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12个28人,其中:土建设计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代表2人,房建设计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总承包部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5人;第一分部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实验室主任共3人;第二分部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共3人;第三分部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共3人;第四分部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人;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1驻地办宁夏华吉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2驻地办内蒙古华通顺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第3驻地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机电监理北京中交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G1015绥满高速铁科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22人中,共计13人变更,其中: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4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检查中发现共6人不在岗(不含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1.总承包1标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共3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总承包2标中交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3.机电施工单位中咨华科交通建设计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机电监理北京天智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因工程尚未开工进场不在现场。

(二)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公路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中42人中,共计13人变更,其中: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北京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西安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全部变更、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检查中发现9人不在岗不含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1.总承包1标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总承包2标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工共2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3.总承包3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4.总承包4标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5.总承包5标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共4人均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三)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中17人中,共计5人变更,其中: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检查中发现11人不在岗(不含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1.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总承包4标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试验室主任共2人不在现场,项目经理正在履行变更程序,试验室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3.机电1标浙江高信计数股份有限公司3个主要履约人员均不在现场,正在履行退场程序。

4.机电2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安全负责人3个主要履约人员均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5.总监办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人均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四)G1817荣乌高速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中28人中,共计13人变更,其中: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个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宁夏华吉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全部变更、内蒙古华通顺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个主要履约人员全部变更;检查中发现10人不在岗(不含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1.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总包部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部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2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3.第二分部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2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4.第三分部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3人不在现场,总工、试验室主任履行请假手续,项目经理正在履行变更手续。

5.总监办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6.第二驻地办内蒙古华通顺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7.第三驻地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主任1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所辖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你局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信用管理台账并公示告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报交通运输厅进行核备。

(二)严格控制履约人员变更及流动。

检查的几个项目中普遍存在参建单位请假不在场人员较多,部分参建单位变更人员较多的现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加强对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原因和变更后人员资格的审核,不符合人员变更条件的、变更后人员资质和业绩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律不予变更,已变更的要进行重新审查、整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的(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未完成变更程序的),进行信用台账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在项目履约期内,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应常驻现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减少随意流动人员。

(三)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确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履约检查,对管理松、散、软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厅将通报批评。对在检查中不在岗的主要履约人员厅将加大监管力度,适时组织“回头看”进行突击检查并加大检查频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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