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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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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按照中央、自治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交通各项工作的深入高效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变行政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处室和人员,我厅高度重视,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领导和部分厅直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全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措施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梳理,划分层次,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

(一)加强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一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许可内容,明确了许可条件,减少了许可环节,简化了许可程序,确定了审批时限,制定了严密的许可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由裁量权。经我厅整理并上报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许可项目39项,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保留23项,取消(合并)3项,调整11项,2项不属许可。同时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治理超载超限、客运线路开通以及交通规费征收等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许可事项,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特别是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事项,我们还积极听取群众反映,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建立了相关的内部制约制度,对事权作了科学合理的分解,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使具有行政权力的各个岗位、人员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加强了对行政工作的外部监督,明确提出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属国家保密事项外,都要把许可项目的内容、条件、程序以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进行了公开。

(二)重点抓好工程资金拨付、项目招投标、财务收支等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

一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拨款程序、工程进度、资金计划、预算安排拨付资金。特别是对重点公路建设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预算和工程进度拨款,并坚持“请领款”、“拨款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同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拨款程序,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二是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对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邀请招标的)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邀请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工程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现场开标,公开评标办法,并将评标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办事公开。制定并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通厅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和《内蒙古交通厅关于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等公开办事制度。这些举措,进一步拓宽了交通部门办事公开的领域,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四是对内财务公开,建立了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了资金使用程序,对大额物品、贵重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公共支出实行了政府采购;对机关购置的一般物品费用、修车用油费、招待费等方面,每年定期进行公开,接受部门内外的监督。

(三)重点抓好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

我们始终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公正、竞争的程度。一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先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拟任人选在本单位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提拔任用;对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免去其职。二是扩大了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除少数特殊岗位外,选拔任用干部,都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度。三是对公务员录用、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其他人事调配,均适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同时加大了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三、健全制度,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做好《条例》的施行工作,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政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四个配套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根据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不断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在交通厅门户网站预留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口,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建立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库,相继把自治区交通厅的职能、职责、权限、责任人以及咨询、服务和举报方式、执行政务公开方式、行政审批等事项,以政务公开专栏、《内蒙古交通》、内蒙古交通网站(www.nmjt.gov.cn)、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我们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系统的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反复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良好机制。交通系统处于反腐倡廉的风口浪尖,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避免了“暗箱操作”,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系统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同时也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项,内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半年来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工作中我们清醒地看到,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对此认识不到位;二是具体操作的一些程序仍在摸索中;三是相关人员需要进一步学习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施行《条例》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数据库;三是建立健全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五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查找、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