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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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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切实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多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厅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纳入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实行量化考核。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提出了新的措施和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重点环节公开,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好重点环节的公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一是重点抓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许可内容,明确了许可条件,减少了许可环节,简化了许可程序,确定了审批时限,制定了严密的许可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公布行政许可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建立了相关的内部制约制度,对事权作了科学合理的分解,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使具有行政权力的各个岗位、人员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加强了对行政工作的外部监督,明确提出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属国家保密事项外,都要把许可项目的内容、条件、程序以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进行了公开。二是拓宽了政务公开范围。重点抓了工程资金拨付、项目招投标、财务收支等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认真开展“行风建设整顿治理年”活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二公开”、“四个不准”、“八项规定”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初步实现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对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邀请招标的)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对工程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现场开标,公开评标办法,并将评标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政务公开。制定并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通厅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和《内蒙古交通厅关于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等政务公开制度。对内财务公开,建立了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了资金使用程序,对大额物品、贵重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公共支出全部实行了政府采购;对机关购置的一般物品费用、修车用油费、招待费等方面,每年定期进行公开,今年我们还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主动接受部门内外的监督。三是重点抓了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公正的程度。今年我厅对8位机关处室空缺干部,进行公开竞争上岗,从报名、民主测评、考试、答辩、公示等环节,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先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拟任人选在本单位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提拔任用。扩大了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除少数特殊岗位外,选拔任用干部,都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度。对公务员录用、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其他人事调配,均适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了公开。

(三)加强平台创新,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完善政务公开形式,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交通运输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相继把自治区交通厅运输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责任人以及咨询、服务和举报方式、执行政务公开方式、行政审批等事项,以政务公开专栏、《内蒙古交通》、内蒙古交通网站(www.nmjt.gov.cn)、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特别是2010年以来,京藏高速公路遭遇大堵车后,我厅围绕这一工作重点,在京藏高速公路实施了全程监控工程,通过电子屏、交通广播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次,我厅都给予了圆满答复。近年来,我厅全面推进了全区交通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区开通了统一的短号码96155,96122,围绕群众需求,面向社会提供运政服务、维修救援、路况信息等多项功能的公众服务,方便了群众。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能够有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一是建立了特邀监督员联系制度。这些年,厅聘请了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部门同志为交通厅特邀监督员,统一制发了《交通运输特邀监督员证》。建立了《交通运输厅特邀监督员工作联系制度》,赋予监督员一定的职权,定期邀请监督员召开座谈会,通报交通系统办事公开、行风建设、执法执纪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监督员反映、转递事项的办理情况。同时在《内蒙古交通》增设“特邀监督员信息”栏目,刊登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及反映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刊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窗口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进行整改情况等。二是坚持和完善了四项监督制约制度。即:坚持和完善了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每年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采取问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坚持和完善了审计制度。定期对机关和部门财务收支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坚持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经过厅党组或厅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和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与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方法还不够规范;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监督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滞后,没有面向社会的综合、统一服务场所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并加以完善。

二、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

2012年,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便民利民、严格依法、优质高效的原则,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创新为重点,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变行政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我们将从事关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大局、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 突出重点,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三个服务”,全面履行职责,建设服务型行业管理部门,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要抓好行政审批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要进一步公布行政许可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二是要抓好便民信息公开。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法律法规、监督投诉途径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如客车营运时刻表、实时路况、招投标等信息。三是要抓好重点项目的公开。在继续坚持“十二公开”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公布国家、自治区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四是要抓好重大交通突发性事件的公开。包括交通工程重特大事故、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阻断事件,以及其它对交通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有严重影响的重大事件等。

(三)明确任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依法依规清理行政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的底数。对清理审核后的行政职权,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分类登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并依法公开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严格行政程序,合理设置流程图。三是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工作,分档限制自由裁量空间,严格约束经办人员的裁量自由。四是要加强权力运行监控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特别要从财权、物权、事权等重要环节入手。五是要把政务公开作为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的内容之一,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是要加强有关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水平;七是要继续抓好已有的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工作巩固,带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发展。

(四)加强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进交通运输政务公开是做好“三个服务”、建设服务型交通运输部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 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打造廉政交通运输的重要举措。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关键在于落实领导责任,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地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主动抓好政务公开。要按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