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优化公路分级管理养护体系的要求,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2021年制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资质分类与条件、申请与许可、资质延续,增项与变更、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完善,增加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注销、限期整改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不予许可及撤销许可的情形,优化遗失证书补办流程。
《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减部门权力,从具体事改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社会公开机制,规范全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与监督,为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供稿:厅公路处 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