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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发布时间:2024-10-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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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培育低空经济。10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交通运输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发展目标   

    到2027年底,全区低空空域充分释放,低空物流基础设施有效覆盖,低空物流业务初具规模,典型场景充分应用,支线物流常态化运行,试点示范效果显著。规划建设500个无人机自动机场和垂直起降场,实现主要服务区域通信、导航、监视信号全覆盖,具备低空物流功能的通用机场力争达到29个以上。拓展城市即时配送、医疗配送、农畜鲜活产品配送、应急物资运输、交通不便等特殊地区物流、支线物流6类应用场景,打造15个低空物流应用场景样板项目,开通10条常态化低空物流航线。  

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拓展低空物流使用空域,支持增设低空物流固定航线,建设低空物流运营平台。二是完善低空物流基础设施。在末端物流配送点建设无人机起降设施,补齐信息基础设施,强化现有机场的低空物流功能。三是开发低空物流多元场景,培育拓展末端配送、医疗配送、应急物资运输等应用场景,开通支线物流专线。四是打造低空物流试点示范,创建低空经济产业园,创新“干-支-末”融合应用新模式,带动全区低空物流产业发展。   

    供稿:厅政策研究室 铁路民航处  自治区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