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监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联合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巩固改善运输条件、运输监管、国际运输会谈、运输应急处置等保障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支出。
《办法》更新补充了相关依据文件,细化完善了资金申报及审核、经费下达、绩效监督评价、资金结转等条款,切实保障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保障经费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办法》自2025年6月20日起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