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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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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级别

时间

级别

6月15日

6月1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全天

8:30—17:00

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

案例分析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备  注

1.《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采用纸笔作答,题目均为客观题。2.《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一、十二条和《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6〕1号)第三款规定的报名条件。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外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年限证明(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免试条件

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运发〔2024〕20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见附件1、2、3)。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28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审核,原则上不再组织现场审核。网上审核不通过、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现场复核,并提供证明材料。其他考生不到现场复核。

1.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3.方式:电话预约现场复核时间

(联系电话:0471-6968595)

4.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6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请考生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考试用书。

六、考试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6日前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用如下:

级别

考试科目

收费标准

(元/科次)

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65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57

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70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70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62

七、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QQ群,群号为852667288,将昵称改为“姓名+维修士或工程师”,在群内通过代缴或自缴的方式完成缴费。

(二)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471-6968595,邮箱:jtystzyzgks@163.com

(三)考试咨询

咨询电话:0471-69685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doc

    附件2: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doc

    附件3: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doc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