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自 2025年3月起,全区各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符合考核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工作经旗县级初核、盟市级复核、结果公示及结果报送等程序,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期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兴安盟、通辽市共12家驾培机构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相关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督促整改。现将全区已完成考核程序并上报的盟市驾培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结果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参考。
特此通告。
附件:
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xls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