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交建设函〔2024〕1204号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总体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打击转借资质、虚假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区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机制》“不下计划、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安排,厅对全区202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本次厅组织相关人员于7月17日对国道331线阿尔善宝拉格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建设项目、国道207线水库至豁子梁段公路建设项目、国道306线巴拉嘎尔高勒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建设项目、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建设项目履约人员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用微信视频的形式进行,对在现场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核对身份证信息、不在现场人员查看请假手续等全面掌握人员履约情况。
(一)国道331线阿尔善宝拉格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建设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7个21人,其中: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代表1人;施工1标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施工2标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施工3标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施工4标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驻地办武汉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共2人;总监办锡林郭勒盟协力交通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共2人。
(二)国道207线水库至豁子梁段公路建设项目
检查参建单位共3个7人,其中: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代表1人;施工标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总监办锡林郭勒盟协力交通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共2人。
(三)国道306线巴拉嘎尔高勒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建设项目
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目前项目已经通车。本次不进行履约检查。
(四)国道305线浑德伦至白音华段公路建设项目
本项目于2024年2月完成施工招标,目前施工各项手续均在办理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均未进场,项目未开工,本次不进行履约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国道331线阿尔善宝拉格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建设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21人中,共计8人变更,其中施工1标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变更1人;施工2标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2人;施工3标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2人;施工4标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2人;驻地办武汉交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变更1人;检查中发现共3人不在岗,均履行请假手续。
1.施工1标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2.施工2标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主任不在现场,履行请假手续。
(二)国道207线水库至豁子梁段公路建设项目
检查主要履约人员7人中,共计1人变更,总监办锡林郭勒盟协力交通监理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变更1人;检查中发现共4人不在岗。施工标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共4人不在现场,均履行请假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所辖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信用管理台账并公示告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报交通运输厅。
(二)严格控制履约人员变更及流动
项目建设管理公司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加强对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变更原因和变更后人员资格的审核,不符合人员变更条件的、变更后人员资质和业绩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律不予变更,已变更的要进行重新审查、整改。目前正值施工黄金期,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现场主要履约人员应常驻现场,项目建设管理公司、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减少随意流动人员。
(三)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公司要确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履约检查,对管理松、散、软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厅将通报批评。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