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2024年7月3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要求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及各盟市咨询电话发布如下,欢迎道路货运领域从业者及时咨询。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
元/辆。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满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满4年(含)以上 |
4.5 |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二、大规模设备更新营运货车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0471-2212016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0472-5909106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0470-8558956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0482-8213581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0475-8258740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0476-5890610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0479-8226599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0474-8981987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0477-8586817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0478-8788616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0473-2052032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0483-8332886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