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质量与应急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3 14:04 
分享到: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按照自治区和厅已出台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拟组建由行业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构成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是指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顶层设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技术支撑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可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检查技术支撑、评审验收和应急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才。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身体健康,且无不良记录。

(二)从事网络安全建设、运营、管理或本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教育、科研、咨询)满5年,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特点、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须对申报人信息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时间为43日至420日。

(二)评审

厅组织对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安全背景、证明材料等进行逐一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三)候选公示

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nmg.gov.cn/)对候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确定专家团队成员,并颁发聘用证书。
三、日常管理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专家聘任期原则上为两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增补专家。

(三)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对参与配合开展专业咨询、评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到全过程保密,不得擅自对外透露相关工作情况,严禁将有关工作情况随意发布上网或作为营销案例公开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审核、上报工作。

(二)申报人员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个人材料均要求复印件,申报表及相关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附件电子版可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各单位于420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资格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厅科技处,要求统一规范装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2736883@qq.com,并注明邮件主题:XX(单位名称)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资格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丽平

联系电话:0471-695423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家资格申报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43日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