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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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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塔娜代表提出的第489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截至2023年底,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216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4公里、一级公路6公里、二级公路118公里、三级公路228公里、四级公路1780公里。

针对代表提出的“对阿巴嘎旗增加公路建设上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规定,旗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牧区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财政事权划分落实支出责任,保障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养护所需资金,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区农村牧区公路发展情况,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工作。二是2021年3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上2个文件已明确了中央和自治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标准。

建议地方在推进项目实施时,统筹考虑建设需求和资金配套能力,做好公路项目方案的优化,减少工程成本,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推进。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和政策支持,大力支持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基础设施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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