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特制定我区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资金管理具体细则。
二、制定过程
经与部分公交公司、公交车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座谈,借鉴部分省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补贴范围,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二是确定补贴标准。相比2024年公交车更新补贴标准有所提高,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补贴11万元;更换全套车辆动力电池,每车补贴4.2万元。
三是细化资金申报程序和材料。申请补贴资金的公交车经营者所在地为旗县的(非盟市主城区),由旗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经营者所在地为盟市主城区的,由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四是加强资金和绩效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