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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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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05号)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并在材料中说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9.应聘人员需对现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填错民族导致加分的,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其他

此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6554400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面试语种确认书.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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