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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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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全区交通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作出批示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支持本土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和降低物流成本。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对重点物流园区、货源单位、运输企业进行调研,经系统研究论证后明确了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带动自治区交通物流市场主体经营性降本提质增效,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自治区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达到50家以上,单位货物周转量物流成本下降6%。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规模化、集约化、数字化、绿色化、网络化发展,通过找货源、供数据、育场景、建配套、优服务、给政策,培育一批运营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强、品质好,具有先进技术模式等核心竞争力和知名服务品牌的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带动交通物流市场主体经营性降本提质增效,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第二部分为培育路径。明确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的具体内涵为:达到一定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行业影响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发展潜力,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服务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现代交通物流企业,具体包括铁路、公路、民航、邮政快递等专业领域的交通运输企业,跨多种运输方式多式联运经营人,供应链上下游融合企业等。提出四种培育路径,分别为做大做强既有交通物流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交通物流企业、积极组建多式联运经营人、大力发展供应链上下游融合型交通物流企业。

第三部分为政策举措,包括五个方面30项具体政策举措。一是提升领军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健全标准和评价机制、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开放数据和整治违规收费。二是强化领军企业货源保障。通过建立政企运“双找”对接机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供应链融合发展、建设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为领军企业寻找货源提供便利。三是优化领军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领军企业建设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发展运输新模式。四是提升服务领军企业能力。给予领军企业通行、办税、土地等方面的便利,同时优化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审核办理流程。五是加大领军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分别给予在培育壮大现代交通物流领军企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盟市、企业一定奖励,同时给予领军企业财税和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从自治区和盟市两个层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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